
稳定高效 绿色环保
持续改进 追求卓越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柳钢”),一艘紧跟钢铁工业发展潮流,向海行进的钢铁巨轮。经过60多年的积淀,柳钢已发展成为我国华南、西南地区乃至泛北部湾经济圈特大型的钢铁联合企业
为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好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保证议事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9月10日,柳钢党委结合企业实际,经反复修改完善和会议研究讨论,修订下发党委相关会议制度。
此次重新修订对以往没有的会议制度进行补充,增加了柳钢党政联席会、书记碰头会、书记例会、党员代表大会4个会议制度,使党委的会议制度更系统、全面。对1995年制定的柳钢党委常委会等4个原有会议制度进行了系统的修改完善,增加了各会议的作用及职责等,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党委系统的相关会议制度。如明确党委常委会是党委常委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组织形式,主要职责是在党委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全委会的决议,主持日常工作;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是加强党委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廉政建设,活跃党内民主生活的重要会议;党员代表大会是党的一项带根本性的组织制度,是党委组织讨论、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和选举党的领导机关的会议等。
修订后的会议制度不仅对会议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进行了适当的调整,还明确了会议研究的主要内容,增加了会议主要程序、会议要求等规定,使之更趋于科学化、规范化。如党政联席会制度,要求一般每月召开2次,主要就柳钢生产经营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涉及企业全局的重要议题进行相互衔接协调、磋商决策;明确《柳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涉及生产经营发展中的重大事项、提交柳钢职代会审议决定的重大问题等6个方面内容必须上会研究。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个别表态、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会议纪要必要时下发各有关单位、部室视同文件效应贯彻执行,以此促进党政领导班子整体作用的发挥。
据悉,经过修订后,柳钢党委相关会议制度共有8个,分别是党委常委会制度、党委全委会制度、党政联席会制度、书记碰头会制度、政工例会制度、书记例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代表大会制度。各会议制度更契合柳钢实际和转型发展要求,内容更细致更全面,针对性更强,切实把集中民智、群策群力贯穿于党委决策过程,为柳钢调结构、拓市场、促改革、强管理、抓廉政,提供了更加可靠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