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稳定高效 绿色环保
持续改进 追求卓越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柳钢”),一艘紧跟钢铁工业发展潮流,向海行进的钢铁巨轮。经过60多年的积淀,柳钢已发展成为我国华南、西南地区乃至泛北部湾经济圈特大型的钢铁联合企业
2月5日,《柳钢组织机构、职能调整优化方案》正式出台。此次调整优化遵循精干高效、扁平管理、权责清晰、专业分工与协作、与转型要求相匹配的原则,是适应柳钢发展战略需要,贯彻落实“调结构、拓市场、促改革、强管理、抓廉政”的总体工作思路,增强柳钢开拓能力,加快企业发展的重大举措。
此次柳钢组织机构、职能调整优化分为撤销组织机构、新设组织机构、更名组织机构、合署办公组织机构四个方面。即:撤销企业规划部、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新设运营改善部、规划发展部、原燃料采购部、信息管理部、安全生产监督室;总经理办公室更名为公司办公室,审计监察部更名为审计监察法务部;纪委与审计监察法务部合署办公,进出口公司与原燃料采购部合署办公,团委、文化新闻中心与党委工作部合署办公,党校与职工培训中心合署办公,科学技术协会与技术中心合署办公,安全生产监督室、物流中心与总调度室合署办公。
为确保组织机构、职能调整优化方案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柳钢要求,新设立、撤并、变更、合署办公的机构和职能调整自2月5日起实施。机构与职能优化调整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涉及职能划拨的,相应的定员和人员原则上随业务调整到新单位;涉及机构或职能变化的,由相关单位与人力资源部商议,重新设置机构岗位定员,并对部门(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相应作业文件进行修订;涉及人员变动的,3月1日前完成,富余人员安置工作4月1日前完成。此外,在机构职能调整到位前,各职能仍由原单位负责。